积极防御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军事战略

发布时间:2017-03-24
    中国革命战争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敌强我弱的条件下,处于战略防御的地位。战略防御问题成为人民军队作战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问题。只讲进攻、否认防御的军事上的冒险主义,以及只讲防御、否认进攻的军事上的保守主义或逃跑主义,都只能导致战争的失败。只有实行积极防御,才是弱小的人民军队战胜强大的敌人,最终赢得战争胜利的惟一正确的战略。积极防御战略的实质,就是在战略防御的前提下,把进攻与防御辩证地统一起来。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把战略上的防御与战役战斗上的进攻、战略上的持久与战役战斗上的速决、战略上的内线作战与战役战斗上的外线作战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战役战斗的外线速决的攻势作战,逐步削弱敌人,实现战略防御的目的。其二,把战略防御与战略反攻和战略进攻有机地结合起来,适时地将战略防御导向战略反攻或战略进攻,在有利的条件下同敌主力进行战略决战,彻底歼灭敌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积极防御又称之为攻势防御、决战防御。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战略阶段,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初期作战贯彻"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作战原则。后来为了打破敌人的"围剿",红军采取了"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实行灵活的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抗日战争时期,积极防御战略表现为全国实行持久战的总方针和八路军、新四军执行"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方针;解放战争时期,积极防御战略的核心是"以歼灭国民党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为主"。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在战略反攻阶段实行"以运动战为主,与部分的阵地战、敌后游击战相结合"的方针;在战略防御阶段实行"持久作战,积极防御"的方针。
     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后,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战略仍然是积极防御,但情况和内容有了很大的不同。人民解放军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已不仅仅是着眼于敌强我弱的形势,而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任务和对外政策决定的;军事战略所要解决的已不是夺取政权问题,而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军事战略判断也不再局限于国内阶级力量对比,而是把重点放在国际战略格局和当代军事斗争的发展趋势上。1956年,中央军委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后和平建设时期的第一个战略方针,即保卫祖国的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是由于中国安全环境的急剧恶化,加之对战争爆发的危险性估计得过于严重,中国因而采取积极防御、诱敌深入的方针,立足于应付最困难的情况,准备敌人早打、大打、打核战争。80年代初,针对未来全面反侵略战争的特点,中央军委确立了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提出坚持后发制人、坚持人民战争、坚持持久作战、立足于以劣势装备战胜敌人、立足于最复杂最困难情况下作战的战略指导原则。虽然最终没有发生世界大战和大规模的外敌人侵,但是人民解放军曾胜利地进行了几场边境自卫防御作战,积累了在现代局部战争中贯彻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丰富经验。80年代中期以来,依据邓小平提出的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战略判断,实现了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即从时刻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真正转到和平时期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强调战略指导要从立足于随时准备对付敌人大规模入侵转变为着重对付可能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军事冲突,并提出了适应当时形势要求的积极防御军事战略。进入90年代,在深刻认识国际战略格局的重大变化和军事领域中的深刻变革的基础上,中央军委重新制定了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确定要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从而实现了军事战略新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安全形势、国家利益、社会制度和内外政策,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中国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这不仅是继承优良的传统,也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军情。就是将来发展了,积极防御也仍然是解决中国国家安全问题的根本军事战略。坚持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对于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准备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指导意义。贯彻这一军事战略,要求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防御与进攻的关系。积极防御,不是单纯防御,而是攻势防御,是攻守结合。实行积极防御,-一定要灵活机动。战略指导,既要坚持战略上的防御和后发制人,又要重视在战役战斗上采取积极的攻势行动和先机制敌;既要有持久作战的准备,更要力争在战役战斗上快速反应、速战速决,特别是应付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当具备了战略速决条件时,就要力争战略上的速决。与革命战争年代坚持诱敌深入、先在内线歼敌再到外线歼敌的情况不同,新中国所进行的局部战争更多地是在以本土纵深为依托的边境地区争取战争的胜利。与过去长时期准备抗敌大规模入侵、立足于战略纵深决战的情况也不同,现代局部战争的战略指导着眼于近海和边境浅近纵深作战,并强调以积极的攻势行动慑止敌人。积极防御要求战略上后发制人,这并不是软弱的表现。"后发"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有利于在政治上、外交上保持主动。"制人"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显示出自卫还击的决心和能力。中国既不会主动惹事,但也不会临事示弱。一旦国家的主权和安全遭到侵犯,中国将毫不犹豫地坚持正义的自卫战争,消灭一切来犯之敌。
   第二,遏制战争与打赢战争的关系。遏制战争,就是在和平时期,利用威慑力量,从军事上和政治上设法制止或推迟战争的爆发。新时期积极防御军事战略,不仅要解决如何准备打和如何打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如何有效地遏制战争,避免打和制止打的问题;不仅要力避全面战争的爆发,而且要尽量防止局部战争的发生,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顷利进行。根据国家战略的需要,必要时可以运用各种军事威慑手段,与政治、外交斗争相配合,不战而屈人之兵,以达到遏制战争的目的。坚持人民战争的优良传统,把日益现代化的常规力量、强大的后备力量与可靠而又有效的有限核力量结合起来,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发挥威慑作用的基本途径。同时必须看到,遏制战争是以具备打赢战争的能力为基础的。只有具备制胜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威慑。中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的立足点,从来都是准备对付战争和打赢战争。也就是从最坏的可能性着想去争取好的结果,以敢战、能战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中国威慑思想的基石。
   第三,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军事战略必须跟整个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密切协调。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军事问题。现代局部战争受政治、外交因素的制约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中国未来的防卫作战,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军事战略指导一定要有政治头脑、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善于把握一些大的战略关系。军事上打与不打,打什么目标,打到什么程度,何时打,何时停,都要从政治上、战略上加以全面考虑。军事斗争要严守自卫立场,充分准备,慎重初战,有理、有利、有节地行动,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有理"就是坚持战略上的防御和后发制人,做到师出有名,在政治、外交上取得主动;"有利"就是把握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坚决打赢,取得有利的军事地位;"有节"就是掌握军事斗争火候,适可而止,在适当的胜利后结束军事行动。军事斗争要积极配合政治、外交和经济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努力改善国家安全环境。